3)第1章 回乡_偶像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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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忙活完了一桩事的表情。

  主心骨?必定不可能,倒说不定是麻烦事得以解决。什么麻烦事李成功现在不知道,一进门他就奔了二楼,他妈躺在床上,比起三个月前如今完全是换了副模样,瘦骨嶙峋地好似鬼怪,脸色惨白眼眶深凹,看得李成功不敢认。她的嘴巴一张一翕在说着什么,靠得很近李成功才听到她在叫他的名字。她病得很重,医院里下了最后通牒便让他们回了家,白血病并非没有得治,然而在铜官镇,这是个绝症,没有钱也没有技术,大家都习惯了等死。

  “囡囡……照顾好……”李成功的母亲说得很艰难,病症已经夺去了她所有的生机,微弱又细碎的请求传入耳中,在最后她依旧放不下那小孩。囡囡是他外婆的小女儿,算辈分他得叫阿姨,然而年龄却比他还小七岁。对于这位辈分上的小阿姨,李成功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外婆葬礼后被他妈抱回来的阴沉小孩上。李成功不喜欢他这个小阿姨,一向不喜欢,又瘦小又阴沉,就仿佛他外婆那间泛着破旧霉烂味的老房子,从里到外透着一股死气沉沉的衰亡气。

  他们家很不一样,李成功很早就知道,村里人提起他们家总是瞥着那种同情又避讳的眼神,伴着叹息,压低着声音道着如果如果的可能,如果他小舅没死,如果他妈选了个老实人,如果他大舅的腿没断,如果他外婆后来生个儿子……再多的如果被他们用廉价又毫无用处的同情口吻道出,不过是化作村里闲谈,带着某种高高在上又暗自欣慰的心理——人总是能从其他人更糟糕的境遇中找到自以为是的安慰。

  他们家是村里人眼中活得很艰难的家庭,李成功清楚这一点。或许很早之前还是普通又令人羡慕的出了大学生的有前景家庭,在他小舅死后,之前所有的羡慕嫉妒化作了幸灾乐祸与同情,直到现在。他小舅曾经是大学生,还是国都的名牌大学,本该是被村里人当做榜样有望未来在大城市出人头地的希望,然而他连在大城市中挣扎奋斗都从未有过,在他毕业前夕的那个暑假,被寄予大希望本该出人头地的小舅溺死在了他外婆家门后的河中。不过是普通的下午,普通地去游个水,谁都不曾料到一声“妈,我下午去游泳”成了永别,等拖船找到人拉上来时,他那个丰神俊朗的小舅已变成了一具发泡馒头般的尸体。

  那时候李成功四岁,已经有了隐约的记忆。那一年春节刚过,他大舅工地里出事故瘸了一条腿,李成功的记忆里还有那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的三叠红色大钞,那是他大舅的老板赔的钱,一条腿三万块,买断的是半生。然后是暑假里,他小舅出了事,再之后,在李成功模糊的记忆中是吟唱了整整一个月的佛经和那些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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