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七四章 对比_大明新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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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的燧发枪。

  甚至在跟杨振的船队会合以前,乐麦阿还曾担心过,双方会合后会不会被杨振麾下得知了燧发枪的存在,从而威胁到荷人火枪的领先地位。

  但是现在,他们在杨振麾下的火枪手那里赫然发现,他们一度打算秘不示人的宝贝燧发枪,在杨振麾下那里,根本不是什么“稀罕货”。

  对他们来说造价昂贵,他们都装备不起几杆的燧发枪,在杨振麾下的火枪手那里,竟然是人手一杆!

  这个情况,大大出乎了乐麦阿及其手下荷人军官们的预料之外。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雇佣兵们,在受雇之时,绝大部分都是自带装备或者自己出钱购置火枪火药弹丸以及佩刀之类的军需物资。

  如果没有战时的劫掠和缴获,单纯依靠荷兰东印度公司给底层佣兵或者雇员支付的微薄的薪水,他们甚至会因为出钱购置武器而负债。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他们知道燧发枪的存在,也做不到人手一杆。

  因为对很多底层的佣兵来说,对于巴达维亚总督府治下那些衣不蔽体手无寸铁的土著们来说,包括对于大员岛上的那些土著来说,他们传统的火绳枪就已经够用了。

  他们也不仅支付不起更先进的火器,而且也不需要支付更高的价钱,去购置更先进的火器。

  尤其是当他们这些殖民者的雇佣兵里,黑皮乌番奴的比例越来越大的时候,他们也不希望乌番奴们掌握更先进的火器。

  所以,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声势赫赫,财力雄厚,但是其旗下殖民据点以及旗下武装商船上的契约雇佣兵们的武器装备,却仍然是以传统的火绳枪为主。

  只有极少数荷人军官和殖民据点高层才有机会接触和配备更先进的从本土购置的燧发火枪。

  至于开花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高级职员以及雇佣兵的头头们,当然也早就见识过了。

  然而他们的武装商船并没有普及配备。

  之所以如此,跟他们没有普及配备燧发枪几乎一样的原因,一来没有必要,二来价格昂贵。

  如果非要找第三个原因,那么这个原因就是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大批武装商船来说,使用榴弹炮开花弹的费效比,远不如使用重型实心弹加农炮划算。

  这个年代的远洋船只,包括巨型战船,都是木制的,根本扛不住重型加农炮打出来的实心弹丸,哪怕打出来的实心弹丸是石头制的,也能将对方的船体击碎。

  所以这个年代的洋夷海上力量,迫切追求的是舰炮更长的身管以及更远的射程,而不是开花弹在近战中的威力。

  因为如果敌人的船只装备了长身管、大射程的舰炮,那么不等你接近敌人,你就会被人所摧毁,根本来不及让你凭借榴弹炮在近战中的威力获得胜利。

  就这样,在一心追求利润,一心降低费效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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